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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加强进口产品采购管理工作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26年06月26日 第5版 )

【业内动态】

辽宁师范大学加强进口产品采购管理工作

本报讯 近期,辽宁师范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严格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发布专项通知,统筹做好学校2026年下半年、2027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报及统一审批论证工作。

通知明确了学校进口产品采购的工作原则与审批规范。各采购单位采购进口产品时,应当坚持有利于自主创新或消化吸收核心技术的原则,优先采购可向学校转让技术、提供培训服务及其他补偿贸易措施的产品。

针对受限品类采购,通知提出专项要求,拟采购国家限制进口的重大技术装备和重大产业技术的,须同步提供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意见;拟采购国家限制进口的重大科学仪器和装备的,须提供省科技厅相关意见。同时,学校对项目申报填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申报单位填写申请表时,须按进口产品项目逐项填报,详细说明采购该产品的必要性、可行性、现有基础情况,并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学校强调,所有采购项目均须建立绩效考核目标,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与资产利用率,杜绝资源浪费。

在申报范围和时限方面,通知要求申报实行全覆盖统一填报。凡使用已下拨财政性经费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均须参与本次申报;各单位拟使用学科、科研等其他未下达经费采购进口产品的,也须统一上报。据了解,2026年及2027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仅集中填报一次。未按时完成申报的单位,将被视同2027年底前无进口产品采购需求,学校2026年至2027年将不再受理相关申报及采购手续。因此,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梳理、准确填报,严防漏报。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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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541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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