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纺织大学正式启用新采购管理系统
本报讯 近日,武汉纺织大学正式上线运行新采购管理系统。为平稳做好新旧系统切换衔接工作,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强化流程管控、提升采购工作质效,学校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了新系统启用及过渡期采购管理相关工作安排。
按照规定,自系统上线之日起,学校所有新增集中采购项目,均须在新采购管理系统内发起采购申请。旧采购管理系统中正在办理的集中采购项目,可按照原有流程继续推进直至办结,保障存量项目平稳收尾。
针对分散采购项目,学校设置专项过渡期,实行分阶段规范管理。6月30日前,旧采购管理系统仅受理“先采后备”类项目,不再受理“先备后采”类项目。自7月1日全面规范期起,学校正式取消分散采购“先采后备、先备后采”模式,所有分散采购项目须严格依照学校最新采购管理制度及新采购管理系统流程执行。
据悉,此次系统更新同步明确了全校采购限额标准及实施方式,分类细化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采购要求。
货物、服务类项目区分非科研经费与纵向科研经费两类标准执行。在非科研经费项目方面,20万元(含)以上项目实行集中采购,采取委托代理机构采购、政府网上商城采购方式;2万元(含)至20万元项目实行分散采购,可通过网上竞价采购、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电商直采、自采备案方式开展;2万元以下项目采用电商直采、直接采购方式。
在纵向科研经费项目方面,20万元(含)以上项目实行集中采购,采购方式为委托代理机构采购、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5万元(含)至20万元项目实行分散采购,可开展网上竞价采购、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以及自采备案;5万元以下项目采取电商直采、直接采购方式。
在工程采购方面,学校明确工程施工类项目全口径纳入集中采购管理,工程相关货物、服务类项目,统一参照货物、服务类项目采购标准执行。
(综合)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