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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台政府采购信用修复新规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26年04月21日 第2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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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台政府采购信用修复新规

本报讯 记者付娟报道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推进南京市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申请条件,规范办理流程,突出诚信导向,强化监管与服务并重。

《通知》聚焦以往在政府采购信用修复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作出了一系列优化调整:一是明确信用修复的适用对象和申请条件,帮助失信主体清晰知晓自身是否符合修复条件,避免“盲目申请”;二是严格落实“谁认定、谁修复”原则,明确信用修复责任主体;三是推行全程线上“不见面”办理,减少企业“跑腿”,提高办理效率;四是强化诚信底线约束,明确对虚假承诺、材料造假,以及审核期间再次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惩戒措施,筑牢信用修复“防火墙”;五是建立权益告知机制,明确市、区财政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向被处罚对象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函》,详细告知公示期限、申请条件、线上流程、材料清单及咨询渠道,充分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南京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项举措是南京市财政局推进“有力度、有温度”政府采购监管的又一次重要实践,旨在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健全完善信用监管体系,以刚性惩戒筑牢法治底线,以柔性修复彰显监管温度,推动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可修”的良性采购生态,为市场主体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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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525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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