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拟3年实现公共领域车辆 新增或更新基本新能源化
本报讯 日前,湖南省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长沙市全面推动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化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明确提出分3步推进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化,到2028年底实现公共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基本新能源化。
此次行动计划覆盖公务用车、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环卫市政、邮政快递、城建物流、机场用车等全品类公共领域车辆,还鼓励特定场景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并为各领域制定差异化新能源化时间表。其中,城区巡游出租车、网约车以及全市城市物流配送车将率先实现2026年底新增或更新车辆新能源化率达100%;长沙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也将同步实现该目标,2027年底这一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公务用车新增更新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存量超8年的燃油车优先替换;黄花机场2027年底前除特殊车型外,机场用车新能源化率将达100%。
在车辆新能源化攻坚的同时,长沙将同步实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织网行动。《征求意见稿》提出,一方面,以城市中心区、交通枢纽区域等为重点建设公共快充桩,升级现有设施提升大功率快充比例,在机关、工业园区等内部停车场打造“慢充为主、公共快充为辅、换电模式为补充”的充电模式;另一方面,在公交场站、物流园区等区域配套建设专用充电设施,为渣土车、重卡布局专用停车场及充换电站,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探索“车电分离”模式。
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将推广智能有序充电,通过分析负荷信息编排充电计划,实现削峰填谷;同时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大功率充电、V2G功能于一体的“光储充放”示范站,构建“源网荷储”模式提升清洁能源消纳能力。
依托比亚迪、三一重卡等本地车企优势,长沙还将鼓励企业研发公共领域适用新能源车型,出台本地购车优惠政策,强化产业链供给能力;建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网络,加强梯次利用;积极申报国家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化先行区试点,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本栏未署名文字/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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