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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性落实新能源车配备使用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25年12月30日 第6版 )

天津:刚性落实新能源车配备使用

天津明确新能源公务用车配备原则,规定每年新增、更新新能源公务用车占比不低于30%,加强配套充电设施建设,强化配备新能源公务用车的刚性约束。2024年7月,天津市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印发通知,将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40%”,支持新能源公务用车加大购置与更新力度。依托天津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把公务用车购置审批从线下转为线上,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新增和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要求内嵌入平台审批模块,对占比不符合要求的,系统自动驳回更新购置申请,有力推进车辆购置比例要求刚性落实。2024年以来,天津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755辆,其中小客车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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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498期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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