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印发人工智能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及投资指引
本报讯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据局、财政厅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工智能产业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工智能产业基金投资指引》,为广西人工智能产业基金运作提供管理依据。
《管理办法》重点规范了基金全流程管理。在基金定位上,明确人工智能产业基金由自治区数据局牵头发起,通过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出资,联合设区市政府、区直国企、龙头企业及社会资本设立,重点投向人工智能、数字经济、低空经济、北斗遥感和空间地理信息等领域。
在运作机制上,《管理办法》细化意向征集、方案编制、投资决策、投后管理、基金退出5大环节,明确自治区数据局负责基金设立方案研究、年度投资计划制定、管理人筛选等工作,同时规定财政出资比例——对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子基金,自治区本级财政出资比例最高可达50%,本级与市县财政合计出资比例不超过70%,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在风险与绩效管控上,《管理办法》明确主管部门不承担市场行为产生的投资经营损失,建立基金绩效评价体系,评价结果将作为后续投资、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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