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古今】
千年宫市之鉴
■ 郑杨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小时读《卖炭翁》,只识“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的悲悯,而今再读,其得一车千余斤的木炭,只换得“半匹红纱一丈绫”的描述,才让我悟得“政府采购”从来不是简单的银货两讫,而是权力运行的一面镜子,映照着制度与治理的优劣。
当官使以“宫市”之名强买强卖时,“一车炭,千余斤,宫使驱将惜不得”的无奈,揭示了采购活动中权责不对等的恶劣影响。
权力制衡是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根基之一。唐代政府采购制度原本相当完备:中央以户部为管理中心,度支、金部、仓部三司互相制衡,交易场所必须在“市”中公开进行,价格评估实行“一物三等九价”。
然而,再精细的制度也抵不住特权的侵蚀。当《卖炭翁》中的官使能够强行压价、以物充钱时,当白居易沉重地落笔“苦宫市也”,说明缺乏有效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制度空转。
现代政府采购的改革,正是从这样的历史教训中汲取智慧。比如,通过建立“管采分离”机制,将监管与执行职能分开,形成了现代版的“度支”与“仓部”之衡;通过全流程电子化平台,将交易置于阳光之下,杜绝了私下“宫市”的可能;通过赋予供应商质疑投诉的权利,为“卖炭翁”提供了法定的救济渠道。
此诗虽成于千年前,但至今仍如晨钟暮鼓,回荡不已。千年宫市之弊,警醒今人:唯有将权力牢牢锁进制度的笼中,方能使政府采购回归初衷,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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