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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发布绿色航运条例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25年12月02日 第8版 )

浙江湖州发布绿色航运条例

本报讯 《湖州市绿色航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绿色航运,是指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水域生态环境承载力为约束,以航道、港口、船舶、运输组织方式等为重点领域,从生态保护、污染防治、资源节约、节能降碳等方面全面推进绿色发展,持续发挥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的现代化航运模式。

据了解,《条例》共7章43条,不仅明确了政府、部门、市场和社会4类主体的职责,更是对绿色船舶、绿色航道、绿色港口等重点领域和船舶污染防治等重点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条例》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绿色航运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综合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条例》明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推进绿色航道建设,优先采用生态影响较小的航道整治技术与施工工艺,推广生态友好型新材料、新结构的应用,加强疏浚土等资源综合利用;应当根据航道技术条件、功能需求,制定航道养护计划,明确养护内容、质量和绿色环保目标、养护费用等事项,提高航道养护水平;应当推进低碳水上服务区建设,推广应用低碳循环技术、清洁能源和绿色节能管理方式,促进节能降碳。

(乐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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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490期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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