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出台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管理条例
本报讯 日前,山西省晋城市人大法治委发布《晋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明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将坚持科学布局、适度超前等原则,统筹城市与农村特点实现有效覆盖。新建住宅小区需同步配建停车位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既有小区可纳入改造项目,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将规划公用充电设施或投放共享移动充电设备。
在管理职责方面,市、县(市、区)政府将建立协调机制,能源、住建、交通、消防等部门分工负责规划编制、工程监管、设施建设、消防安全等工作,乡镇和街道负责辖区内设施建设协调与安全检查。
运营管理上,草案要求运营主体使用符合国标产品,明示价格与安全警示,将数据接入市级监测服务平台。同时构建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和退出机制,物业服务人不得无故阻挠合法建设安装。
保障措施方面,将强化用地支持与电网配套建设,明确变压器增容改造责任主体,鼓励居住区委托专业机构统一建维,支持购买相关保险。此外,还鼓励建设“光储充”一体站、加油(气)站配建快充换电设施,推动运营主体和用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与智能充电。
(彭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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