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鼓励编兵单位参与政采活动
本报讯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军区印发《安徽省基干民兵优待和权益保障办法(试行)》,鼓励编兵单位参与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活动。
办法明确,编兵单位即编组基干民兵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支持具备相应行业资质的企业依法依规参与政府主导的重大项目建设,对民兵工作开展好、积极参与军民融合发展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省军民融合政策支持。支持鼓励生产经营指挥通信、侦察观通、应急救援、抢险救灾等装备器材和相关产品的企业,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支持鼓励符合条件、民兵工作开展好的企业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部门和军事机关面向社会的购买服务。
(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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