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2025年度乌鲁木齐市政务云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7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5年8月7日11:00
一、项目编号:
WZCG-ZCY202501048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2025年度乌鲁木齐市政务云服务采购
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895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8950万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其中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覆盖范围包含乌鲁木齐;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网址:政采云平台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7日11:00
投标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网址: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二)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电话联系。
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
18399999326
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三)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四)其他事项:
1.本项目于2025年7月22日11:30,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6室组织项目线下答疑会。供应商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询问的,应于答疑会上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交易中心提出,交易中心将以招标文件补充形式予以解答,并在新疆政采云网上予以公布。
2.供应商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所有审查内容均以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网上开标会的视同供应商不派代表参加,且响应无效。供应商未按系统设定程序操作,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中小微企业须认真阅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后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需提供其他中小企业证明文件。
九、特别提示:
(一)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人民币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人民币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三)超过人民币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四)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对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数字化发展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A座
电话:0991-418404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A座5层
联系人:黄兵
电话:0991-4184317
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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