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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政采全方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 通讯员陆聪报道 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财政局从降低准入门槛、强化政策支持、提升采购效率等方面精准发力,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方位保障,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数据显示,上半年,贵港市完成政府采购合同金额达12.28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中标金额达11.61亿元,占比94.54%。
为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贵港市财政局聚焦“减环节、降成本、优服务”,推行便利化改革,实施 “承诺 + 信用管理” 准入制度,供应商只需提交《贵港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税收、社保等失信记录,即可参与采购活动,无须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全面开展 “清限去垒” 行动,严禁设置所有制形式、企业规模、所在地等不合理门槛,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及创新产品,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权利。鼓励采购人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的,按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1%(投标保证金)、合同金额5%(履约保证金,中小企业2%)执行,并允许以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确保资金及时退还。
为激发中小企业活力,贵港市财政局精准预留采购份额,明确 200万元以下货物和服务项目、400 万元以下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须全部预留;超过该限额的项目,预留预算总额30% 以上的面向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占比不低于60%。通过“政采云”平台监控指令,确保预留政策落地见效。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从30%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该政策延续到2026年底。对未专门预留的货物、服务项目及预留项目非预留部分,给予小微企业10%—20%(工程 3%—5%)的价格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联合体或分包情形,给予4%—6%(工程 1%—2%)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托“政采贷”业务,引导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合同融资服务,提升融资效率,缓解资金压力。
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贵港市财政局在提升采购效能上下功夫。缩短采购周期,要求采购人原则上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5日内签订合同,符合资金支付条件的项目须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鼓励1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比例提升至30%—50%(中小企业同比例),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管理,探索资金线上支付闭环管理,强化履约验收全流程信息公开机制,要求采购人将验收资料实时上传至履约验收系统,并通过“广西政府采购网”公示验收公告,建立“验收公告公示—款项结算”联动管控机制,未完成公示的项目不予办理款项结算,确保采购各环节规范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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