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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动公共机构节能的“火车头”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25年07月01日 第8版 )

【评论】

拉动公共机构节能的“火车头”

■ 吴敏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是公共机构节能的重要抓手,更是推动市场良性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带动全社会购买节能产品的“火车头”。

早在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政府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部分节能效果显著、性能成熟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随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通过制定和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了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从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等办公设备,到电热水器、坐便器等生活设施,涵盖了众多日常使用的产品类别。这些政策法规的出台,为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也向全社会传递了强烈的节能信号。

该制度的实施,带来了显著的经济效益。一方面,从政府自身角度来看,公共机构采购节能产品虽可能在初期投入相对较高,但在长期使用过程中,能耗的降低能为政府节省大量的能源费用。例如,节能型空调相比普通空调,在长期使用中能大幅降低电费支出,减轻财政负担。另一方面,从宏观经济层面分析,政府采购的大规模需求,能够带动节能产品生产企业的发展,形成规模效应,从而降低产品成本。随着市场上节能产品供应的增加,价格也会逐渐趋于合理,使更多消费者受益,进一步推动节能产品市场的繁荣。

在环境效益方面,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制度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大量节能产品的使用,直接减少了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以照明设备为例,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可有效降低电力消耗,减少因发电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对缓解全球气候变化做出积极贡献。同时,这也有助于改善空气质量,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平衡,为人们创造更加健康、宜居的生活环境。

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制度为企业创新提供了强大动力。为满足政府采购的标准和要求,企业须加大节能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能效水平。这种创新不仅有助于企业在政府采购市场中赢得竞争优势,还能促使企业将先进的节能技术应用到更多产品中,推动整个行业的技术升级和创新发展。许多企业通过研发新型节能材料、优化产品设计等方式,成功推出了一系列高效节能产品,不仅满足了政府采购需求,还在市场上获得了广泛认可。

尽管如此,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挑战。如部分供应商对节能产品认证标准不够了解,导致产品不符合采购要求;一些采购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对制度重视程度不够、执行不到位的情况;节能产品的市场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针对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对供应商和采购单位的培训与指导,提高其对制度的认识和执行能力;同时,强化市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制度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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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448期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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