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驾驶强制性国标拟立项制定
本报讯 记者付娟报道 日前,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关于征求〈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意见的通知》,旨在通过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约束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功能表现,促进提升产品安全性能,减少由于产品性能缺陷导致的安全事故,提升我国道路交通整体安全水平。
GB/T 40429-2021《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明确,组合驾驶辅助(2级驾驶自动化)系统是指在其设计运行条件下持续地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中的车辆横向和纵向运动控制,且具备与所执行的车辆横向和纵向运动控制相适应的部分目标和事件探测与响应能力的系统。
标准适用于装配了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M和N类汽车,规定了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通用技术要求,主要包括运动控制能力、驾驶员状态监测、驾驶员干预、系统探测能力、系统安全性要求、功能安全等方面,并规定相应的审核要求,明确典型工况的试验方法。
通知强调,标准技术内容在合理可行前提下与国际协调一致,将极大地减少企业研发成本和设计难度,对于我国同类产品的国际化发展,消除国际贸易中技术壁垒也将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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