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多举措规范政府购买服务
本报讯 近年来,浙江省舟山市财政局按照清单化、闭环式整改和销项管理要求,出台多项举措,规范政府购买服务。
据了解,舟山市财政局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近年巡察、审计和财政监督发现的政府购买服务相关问题,通过汇总归纳和系统梳理,并经多次征求意见,制定出台第一批舟山市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从购买主体、购买内容、服务项目实施等方面,列举3大类、12小项、52条禁止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
舟山市财政局专门发文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办法,进一步明确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压实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及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并从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采购管理、合同履约管理、全周期绩效管理等方面,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切实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的全过程监管。
此外,舟山市财政局还部署各市级单位按照“摸底排查+自纠整改”的方式,认真对照负面清单,全面自查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分析原因,逐项纠正整改,严肃财经纪律,切实防范风险,更好发挥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效应。
(乐佳超)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