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多举措监测电子卖场商品价格
■ 黄聪妍 梁中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在全区率先采用“线上巡检+线下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对电子卖场商品价格进行区域联动有效监管,致力于维护价格公平,持续打造高效、公平、阳光的政府采购大市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商品价格监测水平
筑牢价格监管“防火墙”
钦州市通过引入先进的价格监测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工具,全面提升商品价格监测水平。运用价格监控系统,通过全区统一的“政府采购云平台”,对多频次的办公设备、办公电器、办公家具等30个品目的商品价格进行全天候监测。采用统一的大型电商自营商品价格对比监测标准,对重点供应商和主流型号商品进行抽样核查,确保价格监测结果真实有效。
同时,钦州市定期对价格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及时发现并纠正价格异常现象,筑牢价格监管的“防火墙”,有效防止价格操纵和不正当竞争行为。2024年1—12月,通过8轮价格监测共发现价格违规供应商451家(次),违规商品840款,违规商品检出率9.32%。
开启价格预警防控
织密公平竞争“防护网”
为应对可能出现的价格波动和不公平竞争,钦州市开启了价格预警防控机制。该机制通过设定价格波动阈值,一旦发现商品价格异常波动,系统将自动触发预警,对商品价格虚高情况进行公示和预警整改。根据监测结果发布商品的价格虚高情况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供应商进行整改。按月、季度等工作节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供应商加强复核,覆盖监测区域的监测结果定期向财政监管部门通报,并发布机制价格监测情况,确保对网上超市供货商形成有效监督,严格织密了公平竞争的“防护网”,防控网上超市供货价虚高,确保政府采购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2024年1—12月,通过预警整改,违规商品下调、下架整改的金额累计达220万元,财政资金效益得到有效提升。
创新区域联动管理模式
打造一体化发展“新生态”
钦州市积极探索区域联动管理模式,实现跨区域建立合作机制,共享价格监测数据。在工作中厘清各方职责,明晰操作规范流程,形成了价格监测整改通报制:由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价格监测并将违规商品监测结果及整改情况报送财政监管部门,定期发布价格监测情况;财政监管部门根据报告情况酌情采取奖惩、通报手段敦促供应商对违规商品主动进行整改。
通过区域联动,钦州市扩大了价格监测的覆盖范围,除市本级外,延伸到钦南区、钦北区、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信息的互通共享。这一创新模式有效提升了政府采购的整体效率,打造了一体化发展的政府电子化采购“新生态”,为区域经济的协同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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