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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区管理规范》
本报讯 记者付娟报道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地方标准《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区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DB34/T 4942-2024),该标准将于2025年1月16日起实施。
《管理规范》主要包括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区的机构管理、绿色设施与环境、运行管理、绿色文化、监督与改进等内容,适用于省内各级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区的建设和管理。
针对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区的机构管理,《管理规范》明确,在组织管理上,应设有绿色办公区管理机构,设置对应的管理岗位,建立绿色办公区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志愿活动等;在制度建设上,应建立规划和实施方案、绿色办公目标任务、节约能源资源的管理制度、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能源资源节约监管平台以及能源审计报告。
在绿色设施与环境方面,《管理规范》对绿色建筑的围护结构、暖通空调系统、给水排水、照明与电气、数据中心、新能源利用、绿色环境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管理规范》还对绿色办公区内的节能采购、固定资产管理、节能等节能运行管理提出了目标要求。例如,在用车方面,《管理规范》提出,应推广使用新能源公务用车,推进新能源汽车以租代购、分时租赁等项目。在节能方面,从绿色办公区的用电、用水、办公、会议、环境、绿化、出行、垃圾处理、反食品浪费9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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