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四个坚持”推动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本报讯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采取“四个坚持”抓实抓好政府采购工作,确保政府采购业务办理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预算约束,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经开区财政金融局按照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和预算管理要求,将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编入部门预算。
坚持应采尽采,进一步强化和实现依法采购。经开区财政金融局加大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力度,扩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范围,对列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应全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坚持管采分离,进一步完善监管和运行机制。经开区财政金融局严格采购文件编制、信息公告、采购评审、采购合同格式和产品验收等环节的具体标准和程序,要求集中采购机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组织采购活动,规范集中采购操作行为,增强集中采购目录执行的严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坚持政策功能,进一步服务好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经开区财政金融局认真落实节能环保、自主创新、进口产品审核等政府采购政策;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范围,积极研究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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