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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多措并举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24年05月10日 第2版 )

采购动态

赣州多措并举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本报讯 去年以来,江西省赣州市财政局采取多种措施,着力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强化考核,扎实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该局制定《赣州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监测指标考核细则》,定期开展工作通报,补齐短板弱项。修订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专门增设营商环境考评绩效评价内容,确保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落细。2023年以来,该局印发县(市、区)通报3件,市本级预算单位通报6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7件和工作提醒函47件。

二是优化流程,推动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该局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不见面”开标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推动政府采购领域“不见面”开标全覆盖,推进合同在线签订全覆盖,推进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全覆盖,压缩合同签订时间,优化采购流程,增强公开透明度,推动全程交易“零跑腿”,实现政府采购活动的全流程电子化。据统计,自2023年4月起,全市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率和公开招标政府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率均达到100%。

三是对标对表,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该局出台文件,全面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建立政府采购延迟付款约束机制,原则上不再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切实减轻投标供应商负担。据统计,2023年,赣州市线上“政采贷”累计发放融资金额1.51亿元,惠及164家中小企业。全市政府采购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后,全年为投标企业减少资金占用成本约5.98亿元。

四是创新举措,强化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管。该局创新制定了《赣州市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工作指引》,细化采购文件编制要求,采取正负面示例方式,从源头规范采购文件编制工作。在全省率先创新开展政府采购“四方信用评价”,提升信用信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共享和运用。建立记分管理“亮灯”预警工作机制,设置记分指标76个,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失范行为监管,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争。打造赣州市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综合运用大数据预警、信息系统控制等技术手段,加强对采购活动的在线监控,开展专项检查,严格依法进行处理处罚,进一步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赣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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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339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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