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观察
政府买单,让“养老”变“享老”
■ 本报记者 马金眈
今年两会期间,“养老”的话题火了!
“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力度。”“推动养老、育幼、家政等服务扩容提质,支持社会力量提供社区服务。”“加强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养老”成为高频词。
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近3亿,居家养老为最主要的养老形式。一些代表委员通过调查发现,我国养老服务供给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服务质量不高以及居家老人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特别是失能老年人、空巢高龄老年人因养老服务供给不足或质量不高陷入养老困境。老年人居住安全、老年人吃饭、养老照护等问题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
会场内外,代表委员们纷纷为“养老”问题发声。
如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北京市委经济委员会主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建议,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社区及家庭需要充分考虑到老人的身体状况和行动特点,并进行针对性的改造升级,从而提升老年群体的居住生活体验,支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政府购买服务中,坚持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建议在居家适老化改造清单中,增加更多智能化、智慧化产品和服务,如智能化床垫/床带等监测设备、紧急救援设施等。
农村养老问题也日益凸显。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十八台镇黄旗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薛志龙建议,加大对农村养老的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农村地区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人用品配置,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也表示,应结合养老服务需求的多样化,构建分层、分类的养老服务体系。针对于老年人的特困供养、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居家探访关爱、机构失能照护等服务,不能完全推向市场,可由政府通过兜底方式,以直接提供或购买服务方式供给。有条件的地区拓展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对象范围,并通过市场化机制为其他有需求的老人提供服务。
众多的建议提案,都是为让老年人不仅能够“老有所养”,而且能够满足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在3月6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提供公共服务和保障民生,是公共财政最基本的功能。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近年来,财政部门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持续提高资金安排的“民生含量”,不断增强政策举措的“民生温度”,努力让国家的财政账本变成百姓的“幸福清单”。
财政部门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扛在肩上,落实到财政各项工作当中。其中,加强养老服务建设,关键少不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力量。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即通过招标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不仅可以提高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还可以促进养老服务的规范化管理,整体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
近几年,全国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聚焦百姓养老问题,相关部门还需持续加大投入力度。
发展之路,必然坎坷。代表委员纷纷建言献策,不断提升老年群体的幸福感。
有代表委员在调研中还发现,当前还存在有养老诉求人群与养老服务提供者之间巨大的缺口。为日益庞大的老年群体提供优质养老服务,民政部、财政部等12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其中提出,鼓励在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质量评价、补贴支持等工作中,加大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配置情况所占评价权重,并将其作为养老服务机构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招投标的重要评价指标。未来,老年群体将会享受到越来越优质的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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