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印发执行
本报讯 近日,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印发《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着眼规范和加强陕西省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遵循《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基本原则,与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相衔接,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控制数和标准管理为核心,对公务用车控制数、配备标准、配备更新程序、使用和处置管理、监督检查等全流程做了明确规定。
《办法》明确了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财政厅、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省属事业单位在公车管理方面的职责;对省属事业单位全面实行控制数和标准统一管理,实现了对省级机关及其所属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全覆盖;对优先配备使用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标识化、信息化管理以及统计报告制度提出针对性的具体要求;强化了存量资产盘活利用;明确公务用车管理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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