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发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规范》
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发布地方标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规范》(以下称《规范》),并于2024年1月1日实施。
《规范》由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起草并申报,既有对公务用车编制、标准、配备、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系统性规范,也有针对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和商务车管理的专项性要求,强调公务用车管理的全流程、各链条贯彻落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要求,高效保障社会公共治理和公益事业领域公务出行需求。
根据连云港市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现状,《规范》提出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管理要求、主管部门等基本原则;规定了公务用车分类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明确了编制管理、配备和经费管理、使用管理、处置管理、“四定点”管理、“三化”管理、档案管理和监督管理等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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