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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级公务用车将严格执行编制管理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23年11月10日 第5版 )

【业内动态】

云南省级公务用车将严格执行编制管理

本报讯 近日,云南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购置的通知,对全省公务用车新增四方面规定。

第一,省级公务用车将严格执行编制管理,各申请购车单位需有车辆空编,原则上配备使用国产汽车,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从严控制配备越野车(含SUV车型),不得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第二,全额保障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实行归口管理。省级财政全额保障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不包括执法执勤用车,购置经费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归口管理,统一编制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统一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省财政厅不再单独安排各部门各单位一般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第三,非全额保障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实行全口径管理。除省级财政全额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外,计划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单位资金(以下简称其他资金)购置公务用车的,按照“先有预算、再有支出”的原则,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编报。省级各一级预算单位需对资金来源渠道、用途等进行审核确定。

第四,从2024年起,计划通过其他资金购置公务用车的非省级财政全额保障单位,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购置公务用车时,执行其他资金购置公务用车多部门审核机制。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严禁超编制、无编制购置公务用车。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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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292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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