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随机抽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本报讯 近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印发了《关于开展雄安新区本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随机抽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决定对在雄安新区登记注册的2022年代理过新区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进行抽查,抽取比例为5%。
根据《工作方案》,由新区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具体工作实施部门为三县财政部门。新区财政部门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按照登记地址分派至三县财政部门。三县财政部门要对检查对象所涉及的抽查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
对于本次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工作方案》要求,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录入抽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对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上述新闻由本报记者杨文君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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