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网上超市供应商征集书征集范围涵盖六大类共计37种品目
本报讯 记者马金眈报道 日前,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常态化公开征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入驻供应商,为采购人选购商品提供更多选择。
据了解,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此次征集内容涵盖信息化设备、办公设备、车辆、电气设备、信息数据类无形资产等六类共计37种品目。其中,信息化设备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设备、安全审计设备等;办公设备包括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等;电气设备包括不间断电源、电冰箱等。此外,交易中心还强调,当年入选框架协议采购的品目,当年起该品目不再开放常态化征集。
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征集的供应商类型包括厂商类供应商、授权代理类供应商和经销类供应商。征集入驻的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所提供的产品、服务要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具有注册商标、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要求。
在资格条件方面,交易中心要求,授权代理类供应商应提供产品制造厂商针对网上超市商品品目授权代理经销指定商品的授权书。经销类供应商必须提供与产品制造厂商签订的产品代理协议、销售协议、合作协议、进货合同等证明材料,并具有供货配送、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能力。汽车类品目只接受汽车品牌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的代理经销商入驻。
另外,交易中心明确,申请入驻的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申请材料,交易中心将对供应商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件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核,审核工作在接收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符合征集书要求的,交易中心将告知申请供应商,供应商可在补齐资料后重新提交申请。审核结果由申请入驻供应商自行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后台查看。
在入驻供应商职责及管理方面,交易中心强调,入驻的供应商应遵守《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评价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入驻指定品目商品信息的发布、核对、更新、维护和监督工作,并对商品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同时,按照网上超市交易流程做好响应订单、签订采购合同及后续履约等工作。交易中心将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评价考核管理办法》对供应商网上超市交易行为进行诚信评价和管理,不定期对供应商信息发布、交易行为、履约情况等进行考核,并结合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评价,适时公开供应商评价考核情况,对存在失信行为的供应商作扣分、暂停交易、清退等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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