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数字化转型风正劲】
云南省政采电子交易系统试运行
本报讯 记者张明柳报道 记者从云南省财政厅获悉,该省已建成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系统)并于近期开始试运行。
记者了解到,该系统具有在线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供应商投标(响应)、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结果确认、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登记、诚信评价、统计查询等全流程线上采购交易与管理功能,并与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政采系统)的采购计划、委托代理、信息发布、专家抽取、合同备案等模块衔接。
政府采购参与各方应如何使用省电子交易系统,并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呢?云南省财政厅下发了通知,对具体事宜进行了明确。采购人在政采系统编报采购实施计划、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后,选择通过省电子交易系统交易的,应当在采购公告中明确告知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可以在省电子交易系统开展采购计划分派、采购文件审核、资格审查、结果确认、电子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登记、诚信评价、统计查询等工作。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通过省电子交易系统组织采购交易活动的,应在自有开评标场地配置专用于开标评审的电脑、摄像头、麦克风、存储介质等设备以及互联网环境。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省电子交易系统开展采购文件编制、采购公告制作、资格审查、组织开标评审、中标(成交)通知书发送、诚信评价等工作。
供应商参加电子交易项目,应当按采购公告规定进行线上投标(响应)。供应商可以在省电子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编制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签到及解密、二次报价及磋商回复、澄清说明、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签订电子合同、登记履约验收情况、诚信评价等工作。供应商参与电子交易项目,不需要缴纳采购文件费、递交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不需到达开标现场。供应商对其电子投标(响应)材料、合同及履约的真实性、一致性负责。
评审组成员参加电子交易项目评审的,应当按要求及时进入评审场地。评审组成员可以在省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模块化评审、记录评审意见、签署评审报告、诚信评价等工作。
记者了解到,该系统试运行时间截止到6月底。云南省财政厅鼓励省级预算单位在试运行期间积极使用省电子交易系统开展采购交易,推动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省电子交易系统功能和操作。此外,云南省财政厅将通过视频直播方式陆续组织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开展专场培训,以保证正式运行后顺利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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