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全力提升政采营商环境质量
本报讯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绥化市财政局高标定位、聚力推进、不断创新,全力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实现全流程“一网通办”方面,绥化市财政局推进新版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与预算一体化系统对接,实现了采购项目的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绥化市及所辖县(市、区)已全面推广使用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和电子卖场及服务工程超市,实现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等全流程“一网通办”。截至目前,市本级在新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上共执行采购项目1076个,采购金额达19331万元。
在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方面,除涉密项目外,绥化市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在政府采购监管平台上执行,实行网上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全程电子评标。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签订采购合同及备案等均在网上实现,供应商不用到评标现场参与采购活动,大大降低了供应商的投标成本和时间成本。
为全面建立政府采购监管长效机制,绥化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研究制定了既具有规范性又具有创新性、开拓性的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包括10个方面的57项措施,对电子平台管理和政府采购流程、合同管理、合同签订、资金支付、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质疑投诉机制及完善监管方式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并致力于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将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此外,还印发了《关于从严监管单一来源政府采购的通知》《优化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流程》,为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创造公平的营商环境。
在积极落实政策助推中小微企业发展方面,6月份,绥化市财政局组织召开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标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专题部署推进会议,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将政府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阶段性(至2022年底)调整提高至20%、政府采购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阶段性调整提高至40%以上,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为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效率,绥化市财政局全面推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免收投标保证金和政府采购文件费用,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不得高于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取消供应商报名环节。压缩政府采购周期,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将确定中标供应商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压缩质疑投诉处理时限,完善争议处理机制。
为全面推行意向公开,绥化市印发了《有关采购意向公开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在年初财政部门批复预算后,及时将全年的采购计划向社会公开,提高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和企业参与投标的便利度。
(夏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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