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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五处发力全面优化政采营商环境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22年08月12日 第2版 )

宜春五处发力全面优化政采营商环境

本报讯 今年以来,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将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作为“一号改革工程”,着力在建制度、抓整治、建平台、提效率、惠企业等五个方面下足功夫,有效助推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在建制度方面,制定形成一套制度体系,采购活动更规范。宜春市财政局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内部控制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增强政府采购领域依法行政意识,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同时,印发《宜春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范本的通知》等,强化采购需求管理,提高采购效率,增强采购透明度,规范采购活动。

在抓整治方面,实施两项专项整治,强化监管促公平。一方面开展宜春市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3月1日至8月31日,开展全市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共梳理政府采购项目13190个,各级预算单位自查出问题项目697个。目前,正在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另一方面,开展招投标领域、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目前,已组织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全面自查,市财政部门正对各地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抽查复核。

在建平台方面,实施“三网”纵横贯通,交易监管更便捷。宜春市政府采购主要依托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和预算一体化系统三大实现互联互通的平台系统。一是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从严把好采购预算编制和资金支付关。组织好采购预算编制工作,要求采购人应编尽编,将采购预算编制到三级品目及以下,同时强化追加采购审批;从程序上控制按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推送的政府采购合同及验收单进行支付,强化资金支付约束。二是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建设。2021年,宜春市政府采购领域开启“不见面”开标及“异地”评标,政府采购招标实现全流程电子化。2022年5月,宜春市政府采购非标方式电子化功能正式开通,同时上线在线受理投诉举报功能。三是推进建设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鼓励“应采尽采”。要求全市采购人通过电子卖场采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实现“应采尽采”,并按月调度分析采购单位交易明细,加强监管。

在提效率方面,采取四个环节加速,实现采购效率大提升。一是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要求各级预算单位年初预算已经安排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在6月底前完成采购意向公开,同步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实施计划。二是全面推行“3+10+1”工作模式。采购人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并及时公告和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明确采购人原则上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压缩政府采购结果确定与合同签订平均用时50%以上。三是全面推行采购资金支付“零”延误。四是全面压缩投诉受理时限。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快投诉受理审查,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审查,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投诉案件,原则上在2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在惠企方面,提供多项政策红包,让企业焕发新活力。破除政府采购门槛,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加大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提高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货物、服务项目由6%—10%提高至10%-20%,工程项目由3%—5%提高至6%—10%。简化参与采购活动手续。对于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中小企业,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宜春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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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172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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