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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枣阳、荆州两地发文进一步推进政府绿色采购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22年07月05日 第8版 )

湖北枣阳、荆州两地发文进一步推进政府绿色采购

本报讯 记者耿丹丹报道 近日,湖北省枣阳市财政局、荆州市财政局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绿色采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工作,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责。

据了解,两地《通知》内容与此前襄阳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基本一致。

尤为引人关注的是,《通知》明确,政府绿色采购比例已列入省生态资源保护委员会对各市 (州 )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内容,要求行政区域内政府绿色釆购比例≥93%。财政部门应在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及合同备案工作中对预算单位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法追究责任。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要求执行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财政部门可以拒付采购资金。

《通知》均从全面落实绿色采购政策、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责等方面进行了部署。

·小编有话说·

浙江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起源地,生态文明建设始终走在前列。首批6个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试点城市,半数出自浙江,分别是杭州、绍兴、湖州。国内首个生态产品政府采购试点,出自浙江的云和县。此次浙江又率先出台省级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在财政部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增加了积极支持绿色低碳(认证)产品采购等内容。

西安、荆州、枣阳等地市近日发文推进政府绿色采购。这几个地市都是在省级财政部门发文对政府绿色采购进行部署后,进行了本地化探索。

可以说,在政策层面,从中央到省级再到地市,政府绿色采购的氛围已经拉满。后续政策落地效果如何?我们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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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161期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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