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手记】
行而不辍 未来可期
■ 本报记者 张舒慧
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献言献策,提出紧急采购的相关建议,如,全国政协委员张恩迪提出尽快健全国家紧急物资、服务采购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国家政策也不断加码。今年2月14日,国务院印发了《“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的通知》,提出要依法完善应急处置期间政府紧急采购制度,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完善各类应急物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细化技术规格和参数,加强应急物资分类编码及信息化管理。
对此,有业内人士建议,除了参考地方的制度探索外,如果能建立一个类似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电子采购平台就好了。参照其实行统一开发、统一管理、集中发布、分级维护的管理体制。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建立统一的紧急采购物资品目库,实现采购产品、采购数量、交货时间和货源质量全公开,及时对接供需双方信息,提高紧急物资采购效率,并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开透明和流程可溯。
还有声音表示,在征集电子平台的合格供应商名单时,可以另附一张表格,询问其是否愿意成为紧急采购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说明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其可以提供哪些货物、工程或服务。考虑到紧急采购项目的特殊性,还需要对紧急采购供应商提出更高要求,如,供应商自愿成为紧急采购供应商后,不得无故拒绝紧急采购邀请、不得提供以次充好的产品等。如若发生上述情形,可将其记录在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中,或者几年内不得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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