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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报省级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情况
本报讯 广东省财政厅近日通报2021年度省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情况。结果显示,此次抽查的8家代理机构的平均得分为92.2分。
据了解,此次评价工作根据代理机构的企业资料、内部制度和被抽取的政府采购项目三方面资料进行评价,8家代理机构得分最高的为96.5分,最低为86.9分,6家在90分以上,其余2家在86分以上。此外,在评价工作中还发现,8家代理机构在采购委托代理、采购文件编制、保证金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如,未明示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评审因素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将供应商资格条件列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没有细化和量化;未按规定退还保证金等。
(粤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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