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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市:强化疫情防控相关政府采购管理
本报讯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广西钦州市财政局通过多项举措确保疫情期间的政府采购活动有序开展。
钦州市财政局重启绿色通道。《钦州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明确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绿色通道”,可以自行组织采购,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
同时,钦州市财政局要求各采购单位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加强紧急采购内控管理,在确保采购时效的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质量;并严格规范疫情防控各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不允许挤占和挪用;妥善管理疫情防控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和凭据等资料。
为确保安全,钦州市财政局提出,因工作需要确需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全部实行“电子标”,实行在线提供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电子开标、电子评标等流程,减少人员聚集。同时,钦州市财政局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
(黄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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