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市福山区:推动营商环境再升级
本报讯 近年来,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财政局采取多种措施落实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助力企业有效防控疫情,推动营商环境再升级。
福山区财政局一方面细化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中小微企业,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另一方面,积极推进“政采贷”政策落实工作,要求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把宣传推介“政采贷”列入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在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等环节主动告知供应商这一信息。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实践,目前全区已经有十余家中标供应商通过“政采贷”获得了贷款,总金额达8000多万元。
据悉,福山区财政局下一步将在全区探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制改革,减轻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证明材料准备负担,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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