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市: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开绿灯
本报讯 日前,山东省潍坊市财政局及时印发《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各部门、单位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政府采购工作。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通知》提出,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采购项目,可作为紧急采购项目,由该市各部门、各单位自行组织采购活动,无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无须履行进口产品审批,无须执行政府采购流程。
同时,《通知》明确,合理安排采购活动。能够通过电子化实施采购的项目,应在线采购、在线开标和评标。因疫情防控确实无法开展或无法按规定时间继续进行的采购活动,可酌情暂停或延期,并及时发布信息告知有关当事人。《通知》还提出,调整评审专家抽取规则。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开展评审活动的,可自行选择评审专家,无须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低风险地区开展评审活动的,可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本地专家。
(蒋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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