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
全国政协委员郑军:
让招标代理机构“保质保量”地发展
本报讯 记者杨文君报道 招标代理资质的取消,使得招标代理机构数量急剧增长。这一现象引起了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院长郑军的关注。今年两会,郑军带来了一份关于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健康发展的提案。
据了解,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2014年财政、住建、商务、工信及发改等部门陆续取消了各行业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行政审批,招标代理行业门槛大幅降低,招标代理机构数量急剧增加。
“招标代理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诸多问题,例如,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业务能力良莠不齐、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混乱等。”郑军对记者说。他认为,首先要从法律制度上想办法。目前,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以及配套法规对招标行为有规定,但对于操作的细节及标准并未规定到位。招标人监管意识薄弱、手段缺乏,过度依靠行政部门监管,造成实际监督工作效果不明显。因此,有必要建立事前审查、事中监督及事后监管的全流程监督管理法律体系。
除了顶层设计外,郑军还建议,建立健全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体系。代理机构资质要求取消之后,对其信用评价管理成为监管主要方式之一。“主管部门应建立全国统一的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体系,科学制定评价标准,评价结果全国共享互认。建立全国信用信息公示及查询平台一体化系统,改变多平台‘各自为政’的局面。对从业人员建立相应的信用评价体系,将招标代理行业从上至下、分层监管,形成个体与企业互相成就、互相促进的联动机制。”郑军说。
“信用评价体系不能‘一建了之’,还要用起来。”郑军表示,建立信用评价一体化平台,加大审查招标代理机构的频次及违法违规惩戒力度,对招投标活动各方主体违规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切实有效规范招投标行为。
打铁还需自身硬,代理机构也要修炼好“内功”。对此,郑军建议,要加强对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培养及考核。在高等院校开设招投标专业,或在相关专业建立并开设相应课程体系,提高招标代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基础水平。建立招标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证及培训考核管理制度,从业人员通过职业考核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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