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动态
荆门为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采出实招
本报讯 近日,湖北省荆门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从推进电子化平台建设、简化采购工作流程、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强化采购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五个方面下功夫,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为推进电子化平台建设,荆门市财政局提出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及时公开采购信息,实现从采购预算、采购意向、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的全流程、标准化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保障供应商知情权;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网上商城”市县两级一体化功能模块,提高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覆盖率,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捷度。
为简化采购工作流程,荆门市财政局要求简化证明材料流程,推行采购文件声明承诺制,取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收取的文件工本费、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着力减少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简化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流程,缩短答复期限,质疑答复期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投诉处理期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荆门市财政局明确,要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份额,落实价格扣除评审优惠等政策,有力保障中小企业取得更多政府采购份额;搭建和优化“政采贷”线上融资平台,提高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效率,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预留当年消费农副产品总额,落实“832平台”采购份额,推进在政府采购领域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政策。
为强化采购主体责任,荆门市财政局明确要强化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确保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目标;强化合同签订和备案管理,合同签订时限从30日缩短至20日以内,合同备案时限从7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强化履约验收和货款支付管理,探索推行“2+2”和“5+5”模式,即:对货物类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资金支付,时限缩短至2个工作日,对服务和工程类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资金支付,时限缩短至5个工作日,且鼓励采购人按不低于合同金额30%比例提前支付合同款项,减轻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
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荆门市财政局提出要加大常态化监管力度,加强政府采购普法宣传,督促采购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营造各方当事人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加大督办通报和处罚力度,督促问题单位及时整改,强化联合惩戒,着力维护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政府采购秩序。
(谢俊 陈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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