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至县:中小企业在政采合同额中占比达98%
本报讯 四川省乐至县财政局多措并举,全面优化开放、公平的营商环境,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在2021年全县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中,中小企业占比达98%。
乐至县财政局明确提出,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实行政策优惠。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类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要求采购人应当预留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类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乐至县财政局建立了市场主体合同融资告知机制,要求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告知供应商关于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的政策、渠道及途径。参与政府采购的融资机构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通道,简化贷款流程,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准入门槛,畅通融资渠道。
乐至县财政局出台相关规定,严禁收取各类保证金,要求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原则上不得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采购人收取并应支持供应商以支票、汇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采购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成后扣押质保金,也不得收取、扣留任何无法律、法规、规章等明文规定的各类保证金。 (乐至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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