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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高新区:多处发力规范政采行为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21年12月21日 第2版 )

江西抚州高新区:多处发力规范政采行为

本报讯 见习记者张炎报道 加强政策宣传、健全制度体系、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采购监管、推行不见面开标。今年以来,江西省抚州高新区财政局五措并举,多处发力,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抚州高新区财政局从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宣传入手,发放《致全市企业家的一封信》400余份,从政府采购限额、营造采购公平环境、降低企业采购成本、简化采购审批流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五方面进行宣传,营造高新区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

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上,抚州高新区财政局印发了《抚州高新区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抚州高新区政府采购业务操作规程》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旨在从源头上杜绝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的不公平现象。

为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抚州高新区财政局进一步降低了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从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降低为1%,履约保证金从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0%降为5%。同时,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此举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降低了交易成本。

在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方面,抚州高新区财政局一方面对监管部门业务规范提出要求,如开展代理机构违规收费情况检查、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专项检查等。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培训,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采购操作流程以及采购实践中采购单位采购项目实施不规范、采购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和分析。

抚州高新区财政局还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规定全区凡适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必须使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并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制作方面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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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110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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