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年安排5100万元财政补贴有效拉动汽车消费增长
本报讯 记者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今年,福建省财政首次安排专项资金5100万元,对购买新车给予补贴,并支持开展“汽车下乡”活动,促进汽车消费增长。1-10月,全省限额以上汽车零售额1503亿元,同比增长5.5%。
记者了解到,根据福建省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要求,省财政着重对消费增长带动明显、群众关注度高的汽车消费项目给予支持。从今年起,对在省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并上牌的消费者给予每辆不低于3000元补贴,特别是对在省内报废注销或售出旧机动车并购买新车的,在新车补贴基础上再叠加给予1000元以旧换新补贴。同时,在全省开展“全闽乐购 汽车下乡”活动,对汽车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开展“汽车下乡”巡展促销活动的,根据活动规模和成效予以每场活动最高10万元的资金支持。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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