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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 提升采购质效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21年11月26日 第2版 )

河南巩义市: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 提升采购质效

本报讯 今年以来,河南省巩义市财政局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坚持“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政府采购全过程动态监督,不断提升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

一是督导采购人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该市财政局按照相关要求,建立政府采购项目的需求管理和实施计划审查机制,明确政府采购需求,科学制定采购实施计划,合理安排采购时间,依法确定采购合同,认真落实采购政策,有效降低履约风险。

二是督导采购人全面公开采购信息。该市财政局指导采购人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机制,切实履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在“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全面公开采购意向、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预算、采购结果以及采购合同等政府采购信息;每月开展采购信息公开情况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政府采购网上公示。

三是督导采购人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该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通知》《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风险提示》等文件,明确要求采购人按照 “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原则,细化采购流程执行要求和标准,强化内部审计和纪检监督,依法依规履行主体责任。目前,全市已有60多个单位建立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赵子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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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103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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