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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网上商城合并征集上半年电商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21年04月20日 第5版 )

河北网上商城合并征集上半年电商

本报讯 记者张明柳报道 近日,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在全国范围内合并征集第一、二季度电商。

记者注意到,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实行电商征集入驻常态化工作机制。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每季度征集一次电商,并于每季度首月开放材料受理,每季度末最后一周统一将入围电商上线运行。记者了解到,受疫情影响,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并征集今年第一、二季度电商,受理时间自发布之日起截止到2021年4月30日,受理期结束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与审核通过的电商进行网上商城平台系统调试对接,统一上线运行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本次征集面向全国范围的电子商务供应商。准入条件除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要求潜在供应商具有自主电商平台,且具有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许可证)或第二类电信增值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推送商品应为供应商自营商品;供应商应自收到网上商城订单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配送;必须支持货到付款、公务卡结算、银行转账等多种可选择的支付方式,支持45天账期,支持开具正规纸质或电子发票;具有完善的物流管理体系,具备全省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区)配送及服务能力,必须支持送货到门的服务,在网上商城系统提供的商品应免费送到政府采购用户指定地点,计算机设备类、电器类商品还应提供免费上门安装、调试等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计划入驻的电子商务平台须具有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平台进行系统对接的能力;因技术接口不规范造成无法对接完成的,电商自行承担责任。此外,供应商还须承诺可提供其销售产品的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同周期产品交易数据信息,协助建立政府采购商品价格数据库。

申请入驻网上商城平台电商在征集期间可采用“邮寄或线下递交”的方式。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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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45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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