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医院采购医疗废物清运处置
本报讯 近日,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省人民医院委托,就吉林省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清运处置项目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
该项目采购金额为190万元/年,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该项目要求供应商依据就近集中处置原则,投标人须在长春市内具有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存储及处置资质,须依法取得医疗废物相关资质证书,且许可证有效期在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期限内,并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等医废相关法规、标准文件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若遇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产生的医疗废物须按国家要求法律法规进行处置。上级部门要求特殊收集转运时,须按上级要求执行,且不额外增加费用。
该项目开标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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