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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招标公告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21年01月22日 第6版 )

天津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所需河北交警支队物业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118日至125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1288:30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所需河北交警支队物业管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288:3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TGPC-2021-D-0007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所需河北交警支队物业管理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57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70万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述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2020年度或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0年度或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网址: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288:30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及开标网址: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北支队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昆纬路96

电话:022-2403090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2

联系人:傅耀

电话:022-24538319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1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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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23期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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