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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采购又添一项新标准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20年06月12日 第4版 )

【行业动态】

国有企业采购又添一项新标准

本报讯记者杨文君报道 610日下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在北京发布了《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这是我国国有企业采购领域又一项推荐性标准,并将于615日起实施。

据了解,基于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的空白,《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应运而生。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公共采购分会会长蔡进介绍到,该标准提炼和总结了我国40多家国有企业的采购管理经验,借鉴了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公共采购示范法》和欧盟、美国公共采购法律法规的部分做法。该标准由中物联公共采购分会组织立项,国家电网公司、中航集团、中国电信、首创股份、蒙牛集团、陕西延长石油、郑州煤矿机械集团、山西潞安环能、北京筑龙、安徽省招标集团等10家国有企业联合起草,中国移动、中国银联、中国石化、中国一汽等38家相关企业和机构参与编制,经过70多位专家历时一年多的紧张工作,包括预研、立项、论证调研、编制起草、征求意见、审查发布等六个阶段,是国有企业采购部门和业内专家共同努力的成果和智慧结晶。

“此标准是对国有企业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补充。其规定了国有企业采购的组织架构、实施操作、战略管理、供应商管理、绩效评价、监督管理等内容,便于国有企业参照适用。标准中的内容,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并不冲突,而且是对相关内容的补充。”蔡进进一步指出。

此外,记者了解到,国有企业采购在实务操作中也面临着“现实的烦恼”,为了让采购“合规”,“逢采必招”成为了行业内较为普遍的现象,结果导致采购效率的大大降低。针对这一问题,山西省机械设备成套局原总工程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分会专家委员会成员陈川生表示,本次出台的标准除了规定招标管理外,还规定了竞价询比采购管理、磋商谈判采购管理、直接采购管理等,这为国有企业采购方式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一线采购人员对接地气的、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行业性规范非常欢迎。行业推荐性规范不是法律法规,它没有强制性,国有企业作采购的具体工作人员非常需要。本标准直奔问题,解决一线人员对于实用性规范的急迫需求。它的出台在行业规范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国银联集中采购办公室总经理王文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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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963期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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