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政采为贫困县架起“致富桥”
本报讯记者马金眈报道日前,陕西省延安市财政局出台实施方案,要求各预算单位运用政府采购政策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工作,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助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根据《延安市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延安市各预算单位需要购买的物业服务、食堂需求的农副产品、工会福利和慰问品需要的农副产品应面向贫困地区采购。
据了解,延安市的国家级贫困县有延长、延川、宜川三县。《实施方案》强调,市、县财政部门要落实牵头职责,强化组织、指导和督促,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延长、延川、宜川县财政局要主动协调扶贫部门做好本地货源组织和市场主体推荐工作,为预算单位采购本地农副产品提供保障。延长、延川、宜川县扶贫部门要结合本地农副产品货源情况,按照国务院扶贫办要求,在本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向上级扶贫部门推荐本地区带贫能力强、产品质量好、有诚信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及农副产品,对拟推荐的市场主体带贫益贫成效进行审核,出具相关证明,并组织拟推荐的市场主体在扶贫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电商平台”上填报相关信息。同时,配合上级扶贫部门做好推荐的市场主体资格审核,引导市场主体按照市场需求发展本地特色优势产业,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实现农副产品产地、质量等可追溯。贫困地区物业服务机构不需要组织推荐。
此外,《实施方案》还强调,采购人(预算单位)在扶贫832平台实施采购交易时,要遵循就近、经济和优先的原则,在完成预留的农副产品采购份额采购时,尽可能更多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以增强扶贫实效。预算单位面向贫困地区采购的物业服务,不需要在平台实施,仍按现行程序采购。市、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医院、学校、养老院、敬老院、看守所及乡镇等有食堂的行业,是落实政策的重点,主管部门要督促办灶单位带头落实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政策。其他办灶单位也要预留份额,逐月落实采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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