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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为中标中小企业开启贷款专项通道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20年03月27日 第1版 )

【业内动态】

湖北为中标中小企业开启贷款专项通道

本报讯记者马金眈报道湖北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其中提出,政府采购中标的中小企业可以凭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政策措施》明确,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服务疫情防控的相关企业免收担保费、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再担保费减半征收。政府采购中标的中小企业可以凭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提供任何形式担保,合作金融机构提供利率优惠和绿色通道。

在加强对防疫重点企业的财税支持方面,《政策措施》提出,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并可按月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承担疫情防控运输任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纳入工信部支持新冠肺炎防护用品(具)技术改造设备购置补贴的重点企业,省财政给予设备购置费中央补贴后的剩余配套补贴;对纳入省级支持的企业,省财政全额补贴设备购置费用。在疫情防控调度任务结束后,对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征用调配的重点企业已生产的库存产品,以及省定的医药物流企业已按指令采购的剩余产品,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省财政负责按分级负担原则落实资金。

据了解,《措施》共包括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切实为市场主体降本减负、千方百计促进稳岗就业、加快畅通经济循环、精准扩大有效投资、抓好春耕和农业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等八个方面三十项政策措施。

此外,湖北省人民政府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以及在湖北省考察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采取差异化策略启动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条件复工复产,有针对性地开展援企、稳岗、扩就业工作,强化“六稳”举措,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任务顺利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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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943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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