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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业务学习始终在路上”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19年10月15日 第1版 )

“政府采购业务学习始终在路上”

全国政府采购业务暨2018财政部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解读高级研修班(高校班)在京成功举办

本报讯记者戎素梅实习记者马金耽报道 “这次研修班针对性强、专业性高,关于高校政府采购工作中常见的疑点难点问题,老师们通过案例等形式深入浅出地进行讲解,还专门作了答疑,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相关政策规定,加深认知。”一位参加全国政府采购业务暨2018财政部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解读高级研修班(高校班)的学员翘起了大拇指。

108-10日,由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的首次针对高校政府采购从业者的全国政府采购业务暨2018财政部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解读高级研修班(高校班)在北京成功举办。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财政部国库司相关负责人以及财政部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编审委员会专家向全国近300名高校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进行了授课和答疑。

中国政府采购报社总编辑齐玄江在致辞时表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执法标准化建设,是财政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构建阳光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更好地推广和解读政府采购执法标准化工作,助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的建立,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作为财政部独家授权发布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的媒体,决定举办全国政府采购业务暨2018财政部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解读高级研修班。而高校采购是政府采购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11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扩大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自主权,同时要求加强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的内控管理。截至目前,该文件下发已近三年,相关政策规定的执行是否顺利?高校采购中普遍存在哪些困惑?这些都需要通过实践和总结进行提高。为此,本期研修班面向高校政府采购从业群体,设置了高校政府采购业务及典型案例解析课程,由相关专家结合高校采购实践进行授课,以提升高校政府采购业务水平。齐玄江强调,培训最怕“把经念歪了”,“我们的培训一定要保证质量,把经‘念正了’。”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成协中围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复议诉讼问题作了解读,包括“现行法律秩序下的政府采购争议解决”“94号令的立法背景”“94号令的主要内容:实现权力与权利的平衡”“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的性质与特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的焦点问题”“完善政府采购行政复议的基本思路”等内容。成协中指出,在不同的法律定位下,质疑投诉的功能与构造会有明显不同。谈及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的焦点问题时,成协中认为,目前政府采购的投诉事项主要分为三种,即招标文件存在“估堆评分”、招标文件存在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供应商存在串通或谋取中标行为。对此,他结合相关指导性案例,从法律认定、产生原因及对策等方面进行了剖析,引导学员进行总结、思考。

财政部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编审委员会专家郑梅清为学员们详细解读了财政部发布的第二批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11-20号)。她的授课生动活泼,具体围绕10个案例的基本案情、案情要点、处理依据、处理理由及处理结果等展开。关于案例涉及的知识点及法律法规规定,她还援引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典型投诉、举报案例进行解析,帮助学员举一反三、更好地领会和理解相关政策要求。

研修班期间,学员们表现出极大的学习热情。在课间休息时,在通往餐厅的路上,在就餐时,他们或是围住授课老师提问,或是三三两两进行交流,现场气氛热烈,互动频繁。研修班还专门设置了微信群,学员可通过微信群提交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在10日下午的答疑环节,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监督裁决处相关负责人就学员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集中解答。学员们聚精会神地倾听、记录,不时流露出有所悟、有所思的神情。“短短两天的培训,收获颇丰”“培训虽然结束了,政府采购业务学习始终在路上”,这是学员们共同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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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99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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