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政府采购大有作为
政府采购专家热议政府工作报告
本报讯 记者柳青报道 “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这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2019年工作任务之一。政府采购工作如何落实李克强总理的指示,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方面有所作为?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政府采购领域的相关专家。
李克强总理在介绍2019年工作任务时表示:下大气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健全政企沟通机制,激发企业家精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升级。保护产权必须坚定不移,对侵权行为要依法惩处,对错案冤案要有错必纠。要努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让企业家安心搞经营、放心办企业。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将政府采购作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一个重要手段,而优化的途径是更好地贯彻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法定原则。”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姜爱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采购目前面临的优化自身营商环境的挑战主要是创新更加高效的采购方式,继续提升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等。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徐焕东也在第一时间关注到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下大气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表述,他从两个方面对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上提出了自己看法,他说,政府采购供应商在准入、参与、合同履行等方面要有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因此优化营商环境首先要清理掉政府采购领域内妨碍公平竞争原则的一些规定和做法,同时他强调政府采购与一般采购不一样,在注重公平上不能完全按市场竞争方式来。
在这一点上,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于安也持有相同的观点,他认为,进入政府采购的民营经济体多为中小企业,完全性的一般市场竞争可能会导致中小企业不能真正的平等竞争。于安进一步向记者解释道:“政府采购市场与普通商业消费市场一起形成我国的两个并行市场,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等问题,在政府采购市场同样存在,同时,政府采购市场是一个公共市场的概念。所以,对政府采购市场来说,需要一个独立的政策来解决营商环境的优化问题,来完善政府采购的交易规则。”他说,财政部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上做了大量工作,他很期待《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能对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水平、规范市场秩序、提升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上有所行动。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2018年,财政部落实“放管服”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显著成效。其中,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面,财政部通过采取减少审批审核事项,优化审批审核工作流程,简化材料报送要求,推行网上审批,实行限时办结,完善政府采购保证金制度,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等措施,以促进政府采购市场公平,降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成本。据悉,在多方努力下,我国优化营商环境成效突出,2019年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排名跃居第46位,较上年度提升3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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