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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政采举办开年首场培训会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19年02月22日 第1版 )

【业内动态】

 新疆政采举办开年首场培训会

新年伊始,新疆财政厅借培训,对新集采目录、政策法规等内容进行了讲解,为新一年的政府采购工作“谋篇布局”

本报讯 记者杨文君报道 2月13日-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在新疆会计培训中心举办了全区政府采购业务政策培训会。根据当前的政府采购形势,培训会部署安排了2019年的政府采购工作,并对新一期的集采目录、统计编报,政策法规以及新上线的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等内容进行了讲解。

新疆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吕文平在培训开班仪式上讲话时指出,2019年新疆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主要从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研究政府采购执行机制中的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职能错位问题,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与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

新疆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李正勇对新疆2019-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做了细致讲解,从政府采购的概念、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协议供货、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办公软件正版化要求、政府采购政策、驻外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政府购买服务11个方面逐一释疑。

此次培训会还重点讲授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以下简称“94号令”)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基本情况、主要内容,总体要求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关于政府采购的质疑和投诉,李正勇详细讲解了94号令的每一条款,并指出,质疑和投诉的提出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如在质疑中,报名阶段,潜在供应商对报名资格质疑的,属于合格质疑供应商。对于代理机构的管理,李正勇强调了最新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需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需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

此外,记者了解到,本次培训会还梳理并讲解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统计信息报表编报等工作事项,并对2019年1月31日新上线的新疆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系统功能操作演示。

据悉,来自新疆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及各地(州市)26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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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35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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