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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租拒载两次将被“吊证”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18年12月14日 第5版 )

【行业动态】

上海出租拒载两次将被“吊证”

本报讯 新版《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出租汽车和车辆非法客运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以下简称《裁量基准》)已于近日施行。《裁量基准》加强管理力度,明确出租车驾驶员拒载或多收费两次及以上等将被吊销运营资格证。

据悉,新版《裁量基准》主要加大了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绕道多收费、计价器作弊等行业顽疾以及对单位从事非法客运活动的处罚力度,并首次将是否“安装、联网和使用GPS等车载定位智能系统”列入处罚标准。

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介绍,以拒载行为为例,按照原《裁量基准》规定,一经发现,驾驶员将被处以暂停营业15天,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若一年内再次发生的,将被取消客运服务的营运资格。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生涯中,只要被查证有拒载行为两次的,即取消其客运服务的营运资格。业内的行话来说,就是“黄牌警告带终身”。同样的修改还发生在多收费行为。新版《裁量基准》规定发生多收费两次及以上被查实的,不管金额多少,也将直接被吊证。不再单独按照多收费的金额多少来裁量处罚种类。

据了解,此次《裁量基准》的修订还加大了对网约车平台的监管力度,发生平台承接预约调度服务业务的车辆无法按时到达,未及时重新调派车辆,确保乘客用车需求;平台未全程监控每一次预约调度服务业务的承接执行情况,并保留相关信息记录以备查询等情况,都将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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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18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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